市政護欄的布置原則
市政護欄是公路路側交通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,合理設置市政護欄,不但可以大限度的吸收汽車撞擊能,減少掩擊對駕駛員和乘員的傷害.事故的嚴重程度,還能誘導駕駛員的視線使其清晰地看到道路輪廓及前進方向的線性,增加行車,在路測溝渠較深的情況下,通常設置市政護欄來防止失控車輛駛入深溝,以保護行人,如果市政護欄不能異向和有效攔截事故車輛時,其自身也是一種降礙物,因此,對護欄進行合理的設計,并做好市政護欄端部的處理,以免影響護欄核體功能的正常發揮。其具體布設原則如下:
1.分隔帶護欄應連續布設,以防止車輛闖入對向車道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,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;
2.全線路基填土高度大于3m的路段設置路側普通型市政護欄.填土高度大于8m的路段設置路側加強型市政護欄;
3.橋梁、通道兩側,距橋頭8m范圍內設置加強型護欄及加強型分隔帶市政護欄;
4.在設有跨線橋及分離式立休交又的地方,在橋墩及其兩側8m范圍內設置加強型市政護欄.以防止車輛對橋墩的沖擊;
5.互通立交范圍內一般全部布設波形市政護欄;
6.路側護欄設置長度為70m,兩段路側護欄之間相距不到1OOm時,應將兩路段連續設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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